2011年11月24日 星期四

贊成和反對安樂死的理由

贊成.....


●應尊重病人選擇了結生命以減輕痛苦的選擇。


●在某些病例中,即使控制痛楚、放棄負擔大/無效用的維持生命治療及採用紓緩治療,也無法
有效減輕病人的痛楚及痛苦,此時主動安樂死可能是最後的選擇。   
●如果必須在病人自願的情況下進行主動安樂死,並作為極端情況下的最後選擇,則能夠尊重生
命的價值。
●儘管有病人可在醫生協助下自殺,但有病人即使在醫生協助下也沒有能力自殺,喪失選擇安樂
死的權利,不太公平。


反對.....


在傳統觀念方面,人的性命是神聖的,不可侵犯的。人類並無任何權利奪取他人的性命。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可主動促使生命的完結。亦有人認為醫學界應不惜一切人力、物力、財力來救人,我們對任何患有絕症的親人,應該陪守到死,才算盡了孝心或情義;安樂死這概念是不道德的,與人道主義相去很遠,有些甚至還認為安樂死帶有很大的野蠻成分。

1 則留言:

  1. 整體表現良好. 有個案, 正反理由, 定議及個人觀點及感受.
    編排方面, 若將不同國家對安樂死的看法放在我的觀點及感受前會更有邏輯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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