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1月24日 星期四

安樂死的定義

安樂死就是指某種必死無疑的人,在生命還沒有完全結束時,由於一些特殊原因,用藥物致其於死,以減少死者痛苦的做法。死,本不可能是安與樂的,但因其是在藥物的作用下而靜靜地死亡,無痛苦現象,人們便以「安樂死」予以命名。

安樂死可分為「自願」及「非自願」;而方式上則可分為「主動」及「被動」。

主動及自願安樂死:「經當事人知情、同意,或應當事人的主動要求賜死。」例如:絕症病人。
主動及非自願安樂死:「當事人既沒有贊成也沒有反對,要就是因為從來沒有徵求當事人的意見,或因當事人沒有作這個判斷的能力而遭其他人賜死。」例如:早產的畸形嬰兒。
被動及自願安樂死:病人自願提出,醫生為其終止維生系統讓病人自行死亡。例如:瀕臨死亡且醫藥無效的病人。
被動及非自願安樂死:病人不能自己作主,醫生為其終止維生系統讓病人自行死亡。例如:植物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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